齐齐哈尔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针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其较低的所得税税率或减免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对于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扣除,其中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的部分可再按50%的比例加计扣除。
3.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其所得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可享受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并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2号)规定的设备,可按月提取折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通过上述优惠政策,高新企业可以获得较大的税收减免,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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